第一百五十四章 滴血、认亲、刑侦学(1/ 2)
对于奇正的这种反应,唐七显然非常得意,接着说了起来。
在一次的办案过程中,唐七偶然间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一个千里之外的外地客商,竟然与本地一个人的血液能够融合在一起。
起初他并没有想到推翻“滴血认亲”这个“真理”,只是怀疑这两人之间是否有着血缘关系。
于是他花了很长时间去调查两人的家世、背景、经历。
随着调查的深入,他发现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两人之间都不太可能产生血缘关系——至少在五服之内不会产生什么关系。
这让他非常的迷惑,接着就想了一个办法,试图从侧面来证实这一点。
他用那个本地人的其他直系亲属,与那个外地客商进行“滴血认亲”,结果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
这些相互之间有血亲关系的人,居然有的能与外地客商血液融合,有的又不能。
唐七决定摸个水落石出,于是又把这些有直接血亲关系的人的血液放在一起。
这次的结果更加让他诧异了。
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群相互之间,居然也是有的能融在一起,有的不能!
这个发现实在是太重大了!
他知道,这个发现如果公布出去,将会是一场地震。
因此丝毫不敢怠慢,在接下来的三年间,他不断的找了很多人进行了试验,将试验人群的年龄性别籍贯等全部详细记录下来,最终得到“滴血认亲”不靠谱的结论。
唐七非常兴奋,他认为这个发现足以让自己一举成名。
接着他就请了个假,带上自己的研究成果,准备去大理寺呈报。
路过州府的时候,去拜会了自己的哥哥唐五。
唐五看完他的研究,二话不说就把他的所有资料往火里扔。
看着自己的心血就要被付之一炬,唐七急了,立即将之抢了出来。
唐五告诉他,不要再搞这些名堂,更千万不要去大理寺。
兄弟两发生了很大的争执,最后唐五语重心长地说了一番话。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明明是错的,但是不得不错的事情。
我并不怀疑你的研究成果,但是你却没有想到另外一个问题。
作为执法者,首先需要的是有法可依。
千百年来,对于判定亲子关系,就是采用滴血认亲,这就是大家共同遵从的“法”。
就算你证明了这种方法是错的,又怎么样?
在没有其它更好的办法之前,就算明知是错的,也不能否认。
不然如果遇到这样的案件,该如何处之?
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要众人皆醉我独醒。
须知: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
唐七完全不认同哥哥的观点。
他认为: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如果用错的方式方法去断案,不知道会有多少冤案。
唐五大怒说道:“有冤案也比无法断案好!我告诉你你此去大理寺,绝对不会有什么结果!”
唐七自然是不相信:“你以为大理寺的人,会像你这么昏庸无能?”
唐五告诉唐七,不久前大理寺与刑部和御史台一起三司推事,刚刚审结一起涉及到皇家的认亲案。你若此去,必受责罚。
当时年轻气盛的唐七,自然是不理会哥哥的话,朝着光明的京城大理寺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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