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都市言情 > 禁区猎人 > 第一百零六章 高悬明月照故人

第一百零六章 高悬明月照故人(1/ 2)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有这群年轻的徒步者加入,狩猎小队在山间行进的时候,显然热闹了许多。

当然这种热闹,其实并不是阿茹娜和苏赫巴兽想看到的,因为那些徒步者怨声载道,用汉语把外蒙警方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

阿茹娜和苏赫巴兽听得懂汉语,本来还能做做到左耳进右耳出,但被骂久了,心里难免不舒服。

这次进山,是林朔一拍脑袋之后的决定,到底来干什么,谁都不知道。

押下这群年轻的徒步者,也是林朔一拍脑袋后的决定,到底为什么,谁也不知道。

因为林朔本身实力深不可测,再加上昨天会议室里语出惊人,阿茹娜和苏赫巴兽对这个人,是有一定程度信任的,所以行动间还算配合。

只是眼下,这点信任,快被徒步者的辱骂消耗殆尽了。

凭什么风头你出,决定你下,而锅让我们来背呢?

阿茹娜今天心情本就不太好,到了傍晚的时候,就有些忍不住了。

她走到林朔身边,沉声问道:“林先生,你能不能给我一个解释。”

“很难解释。”林朔看了看这个女警官,平和地说道,“阿茹娜警官,请稍安勿躁。”

阿茹娜做了一个深呼吸,似是在平复自己的心情,随后说道:“林先生,我们尽量配合,但请你不要践踏我们外蒙警方的尊严。”

“就今晚吧。”林朔说道,“如果今晚没事发生,那么明天一早,就把他们放了,我们也先回警局。”

“好。我再信你一回。”阿茹娜抛下这句话,就走到队伍前面去了。

按照Anne之前的说法,林朔、魏行山、柳青三人的身份是徒步者,因为签证问题被扣押。

所以当着这些同样因为签证问题被扣押的徒步者的面,林朔就不好带队走在前面了。

此时带队在前面走的,是Anne。

这女子聪慧,虽然不知道林朔进山的目的是什么,但她秉承了之前林朔带路的原则,那就是往深山老林里扎就完事儿了。

所以在她的带领下,队伍行进倒也没什么凝滞,走得并不慢。

这时候徒步者的领队,身为中国人,但又充满异域风情的美女狄兰,凑到了林朔身边:

“林先生,你们是在哪里被这些外蒙警方碰上的?”

这女子这个问题,把林朔问得愣了一下。

幸好身边魏行山机灵,连忙接过话头说道:“倒霉呗!刚进山就碰上了。”

“那按理说,这些警察既然碰上了你们,那应该带着你们回警局处理签证问题,为什么往深山里走呢。现在碰上了我们,他们还不带着我们这些人回去,还往深山走,这是为什么?”狄兰问道。

“这……”魏行山眼珠子滴溜溜一转,“我听说啊,他们是有固定的巡逻路线的,得进山走一圈。我估计他们是按路线走的。”

“可现在都快天黑了呢,还不回去吗?”狄兰奇怪地问道。

“是啊,这天越来越黑了,起码该找个临时营地休息啊。不行,我得跟他们交涉一下。”魏行山一脸不满。

“前面半山腰的那块石坪不错。”林朔忽然说道,“你跟他们说,我们要在那边休息。”

“行。”

在林朔的授意下,很快,众人来到他所指的地方。

这是一个地势很平缓的山腰,地上很平整,是块天然的石坪,有三十平米左右,背着风,这在自然条件下非常难得。

更难得的是,旁边还有一条提供水源的小溪。

天已经擦黑了,众人赶紧忙碌起来。

这次行动,跟外兴安岭那次不太一样,进山的决定是林朔临时下达的,基本上没做什么准备工作。

林朔这些人的包里,也就一点儿高热量食物和一些水,还有一些便携式武器。

好在林朔这些人都不是普通人,在山里熬一晚不算事儿,有堆火就成。

相对而言,那七个徒步者,装备就齐全了很多。

他们七个人,除了各自有睡袋之外,居然还带了四顶尺寸不小的野营帐篷。

眼下这些帐篷就派上用场了,支起来就跟一个个小型蒙古包似的,围在篝火旁边。

眼下是十一月中旬,阿尔泰山脉白天都很寒冷,夜里就更别提了,气温在零下十度左右。

篝火升起来,众人再这么一围,这种温暖的感觉,让人觉得非常珍贵。

大家彼此挨着围坐着,白天那种剑拔弩张的气氛,也就慢慢消失了。

其中一个徒步者,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儿,从自己的大包里,捧出了一只小奶狗,抱在怀里逗着玩儿。

这只小奶狗应该还没满月,三斤不到的样子,一声灰白色的毛发,之前应该在包里睡着,眼下被弄醒了,嘤嘤叫着,声儿还挺洪亮。

小伙儿抱着怀里的小奶狗,用手指头逗弄了一会儿,抬头问道:“你们谁带了牛奶?”

其他人的目光都被这只小狗给吸引了,一方面是这只小奶狗确实挺可爱,另一方面,是深山徒步带一只不满月小狗,这事儿很奇怪。

眼下被小狗主人这么一问,大家都醒过神来。

林朔这边的人,反应不一。

林朔的表情很平淡,似是早知如此。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没野心的影帝深海渔夫漫威的人形天网从迪迦开始的无限之旅这个明星来自末世异界太凶,我苟回现实显圣四合院:从认一大妈当干妈开始仙人只想躺着这个演员刑啊开局巅峰贝克汉姆,帅就完了
返回顶部